2017年黑龙江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人公告(2)
(6)笔试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10月1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时了解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考录。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将相关佐证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以通知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以及招考单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招考部门的资格确认(以通知为准)。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执行。汤原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进行审核备案,并在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重要提示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汤原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汤原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咨询电话:0454—7387003
6、举报电话:0454—7623642
附件:汤原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tynet.gov.cn/notice/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