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会昌县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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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会昌县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公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可由县里申请计划单列、单独实施。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急需、紧缺状况,着力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我县“六大攻坚”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可在人社厅网站搜索)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查询)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注:10月9日为报名第一天)。
(四)其他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岗位要求会昌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截至到2017年9月30日(含)考生本人为会昌县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会昌县户籍,或考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会昌县户籍等。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公告中注明的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