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公告
2017年江西省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划分为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两大类,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共2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27人;乡镇事业单位共2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3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招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4&ID=128863下载。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7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前出生,7月1日当天出生为不满18岁)、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7月1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岁)。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9月29日-10月10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A212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由石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于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2017年10月19日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再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5.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石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市、区)对在编在岗人员有调配规定的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出具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