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4人公告
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4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0月26日8:00—11月1日17:00,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精神。2017年11月份决定组织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64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17日前取得(特殊要求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
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7年10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或是被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7年10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请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以下简称《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职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职位后再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4、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招聘动态栏(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0月26日8:00—11月1日17: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11月1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考生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26日10:00—11月3日11: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通过建设银行于11月6日12: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0日10:00—11月24日24: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10月26日8:00—11月3日11:00法定上班时间,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涉及到市直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到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每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华安县、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云霄县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各县(市、区)所属的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本方案规定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情况考生可通过《职位条件一览表》查询。
3、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7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