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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064人公告

2018-04-27 09:28  |  华图在线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4月27日9:00至5月3日18:00

  笔试时间:5月12日

  教师招聘考试QQ群:55094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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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8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4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此次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6名。各相关单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zrs.gov.cn/、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6日至2000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以2018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2018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户籍限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定向招聘对象:在石家庄服务的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4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4月(含4月)起推算,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政策

  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享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 的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五年内每年享受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聘用到县(市、区)的,享受所到县(市、区)人才绿卡政策,聘用到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6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赞皇县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8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7000元的房租补助。

  3、聘用到县(市、区)的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根据不同县(市、区)的补贴标准,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5000元的房租补助。

  五、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4月27日9:00至5月3日18:00

  缴费时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8: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5月7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9日9:00至5月11日18: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5月7日,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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