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巴中市公开引进人才245人公告(2)
五、考试和考核
(一)面谈。同一岗位凡有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对其进行直接考核。然后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对其他人选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笔试。“引进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计划5倍以上的”,其开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有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政策)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引进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限内。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专科毕业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七、八、九、十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同级财政给予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激励,按《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与《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相关规定落实。
九、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