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为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北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A03岗位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北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0518-87027270。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东海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粘贴近期同底版1吋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5.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