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5人公告(3)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县(市、区)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是指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单位工资发放表。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0795-12333,监督电话: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春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8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3、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