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安市永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4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永丰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永丰县恩江镇金香社区(原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96-2511573、13979695492(袁庆平)、18179659702(高军)。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本辖区居民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获得社工师资格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须缴交考务、资料费等共100元。
(2)填写《2018年永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2-2),报名表分为本社区居民岗位和非本社区居民岗位,报考人员按所报岗位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以社区治理服务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为主。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3: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属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非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的视报名情况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是中共正式党员、退伍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获得社工师资格者笔试环节加3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只适用一次。
2.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位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非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位按报考总人数的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24日,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核),其中: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位,按招聘该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核人员;非本社区居民专职工作者岗位,按招聘总人数(15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人数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由县社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与恩江镇、佐龙乡人民政府签订半年试用期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报考本社区居民岗的按所报考岗位使用,报考非本社区居民岗的按排名顺序前十四名由恩江镇党委政府安排使用,第十五由佐龙乡党委政府安排使用)。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恩江镇、佐龙乡党委政府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与恩江镇、佐龙乡党委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首期聘用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第十届村(居)委会任期满为止;以后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后再续聘,聘用期为3年,与村(居)委会任期同步。
(六)待遇保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为1600元/月;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基础工资10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含生育、工伤保险等)参照村(居)干部相关标准按规定缴纳。
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永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恩江镇、佐龙乡党委政府共同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96-2511344。
附件:1.社区具体管辖范围
2-1.永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本社区居民岗位)
2-2.永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非本社区居民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