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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招聘145名教师公告(3)

2018-06-01 10:26  |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公示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按《岗位表》选岗到相关学校任教,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确定后,县教育局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7031964(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16-67031901 (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16-680689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0376835(县教育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0376836(县教育局)

  附件:

  1.2018年睢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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