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仙桃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3)
九、公示
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负责实施。
(二)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413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仙桃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1)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