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州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61人(4)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合并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既未按时参加高分先选,又未声明放弃应聘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4-6211042
附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为方便及时获取2018年德州市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关注武城县人社局公众号。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