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0人公告(2)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6月5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 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51/0/page_1.html),休宁先锋网(http://www.xfw.gov.cn/)以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用人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高校对接,提前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报名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度休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1)面向社会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共10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休宁县书院路9号县政府大楼3楼311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人:胡丽洁,联系电话:0559—7512584)。
(2)赴省内部分高校现场报名。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引进单位赴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黄山学院、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皖南医学院等高校进行现场报名。具体赴高校时间详见相关高校网站公告。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休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 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751/0/page_1.html),休宁先锋网(http://www.xfw.gov.cn/)下载填写《2018年度休宁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同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在2018年 6 月29日前发送至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624771298@qq.com)。网络报考人员在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引进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按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报考者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专业岗位引进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休宁先锋网公布。体检考察由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休宁先锋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 31日前提供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层次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本次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符合《中共休宁县委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休发〔2016〕10号)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关补贴和待遇。
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7516224(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59-7512584(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9- 1238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休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