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甘南州引导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公告(3)
八、考核管理
州、县(市)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招聘毕业生的考核监管,进一步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半年或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可根据企业绩效管理实际和当地人社部门资金补贴的审核要求确定。招聘毕业生与企业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企业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人社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进行记载完善。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发生活补贴。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九、工作要求
州、县(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责任,科学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任务落实。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州、县(市)人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日常考核工作的监督,加大随机抽查频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州、县(市)人社部门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为广大毕业生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就业预期,树立市场择业导向和依法维权意识。要督促企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及时与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加强人员日常考核管理,依法处理矛盾纠纷,自觉接收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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