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惠安县医院招聘24名编外人员公告(第二批)(2)
⒍体检与聘用
①综合分数60分以上为合格,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惠安县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③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④根据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安县医院公示栏及微信群里进行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结果报县卫计局备案。
四、纪律
⑴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05(县纪检监察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⑵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有按时到岗,应提前向惠安县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及另行通知。
惠安县医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