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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35名公告

2018-06-28 10:06  |  泾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3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位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拟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3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35名教师(具体见附件《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初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目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证明材料,本人出具可在2018年7月底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书面承诺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7月底前能够发放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招聘单位申请,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放宽至2∶1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于7月14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逾期未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改报或不能改报的将于7月17日前退还所缴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①《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②《公共基础知识》:a.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c.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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