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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35名公告(2)

2018-06-28 10:06  |  泾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

  上午08:00—09:30《教育基础知识》

  09:30—11: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考场设在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笔试成绩:上述2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4的比例合成。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底在泾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成成绩未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加分:考生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泾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上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40%。

  (四)专业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1、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3、专业测试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4、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5、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方法:

  体检与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教育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专业测试的教案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2.体检标准和程序:

  参照修订后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含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含资格复审)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体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到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人社局纪检组和县教体局纪工委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处理或取消资格。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岗位专业条件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专业学位硕士目录(网址:http://yz.chsi.com.cn/zyk/)进行设置。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63-510263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63-5023490(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018年泾县教体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zip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泾县人社局、教体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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