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招聘教师200名公告(2)
7.发放准考证
笔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
笔试地点:衡东县第一中学(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情形。
(四)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笔试前初审、面试前复审和考核时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聘请异地评委,每个评委小组7人,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
1.确定面试对象:
①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②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③对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