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其中聘用书记员25名,聘用司法警察3名(男),聘用司法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要求,设置如下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二)聘用司法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以上);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在1.70 M以上,双眼裸视在4.8以上;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三)聘用司法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年龄为20至28周岁 (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笔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宿州市磬府路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诉讼服务中心。
凡来参加报名人员,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交报名费80元,由安徽环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