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人公告(2)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
聘用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笔试成绩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聘用司法技术人员笔试成绩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三)测试
聘用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需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聘用书记员测试的内容及评分:
聘用书记员分两项进行测试,即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和听写记录。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以准确率和速度进行评分,听写以记录能力和书写水平等进行评分 。
成绩计算: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和听写分别按总分(100分)的20%计分。
2、聘用司法警察测试的内容及评分:
聘用司法警察主要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四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
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
(四)面试
依笔试和测试成绩,按3:1的比例(职位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聘用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聘用司法技术人员按总分(100分)50%计分。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我院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实施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和要求,其中聘用司法警察的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要求。
考察了解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院党组研究后确定。
(七)签定劳务和聘用合同
由第三方安徽环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安徽环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我院派遣司法辅助人员。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400元,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7-3752728。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