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昆山张浦镇招聘医疗岗公告(6人)
为充实张浦镇各部门单位工作力量,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专业分类参考2018年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张浦镇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8日、7月9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崂山路9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委托书。
4、提交材料:报名表(可至“昆山人才网”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网址为:http://www.kshr.com.cn)、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社保缴费清单(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报名者,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5、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8年7月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7月9日前,以此类推;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其他。(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者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考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纳入张浦镇考试纪律不诚信名单,通报相关单位,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