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公告(152人)(2)
五、相关待遇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的人事档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办理。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二)社会化住院医师与我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委派单位、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和我院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住院医师规培学员纳入我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三)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培训基地根据有关规定,按月为培训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地点在我院、经考核能独立值班的情况下,培训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一定的绩效奖。并根据有关要求为社会化住院医师提供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
(五)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社会化住院医师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主择业。
六、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住院医师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联 系 人: 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8759
附件: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