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招聘辅警公告(40人)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2号)的规定,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决定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40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统称辅警。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辅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77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勤务辅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53.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
三、招聘资格条件
文职(勤务)辅警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勤务)辅警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普洱市户籍或生源;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18年7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文职辅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18年7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8年8月即可上正常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可以报名(2018年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八)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九)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十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