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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50名公告

2018-07-04 14:35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5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1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5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至2000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7月13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7月13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4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打印)。

  (4)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待业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等。如暂时不能提供, 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准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泰州医药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各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人员信息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文件名须为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yygxqjszp@163.com,以便现场报名时审核确认。①《报考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excel文件,不得更改文件内容及格式);②与《报名登记表》所粘贴照片同底的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照片下方须印有清晰可见的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高新区人社局和高新区科教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

  (4)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减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高新区科教局提出意见,经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4:30-17:30),改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04室(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13楼)。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发票到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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