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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教师50名公告(2)

2018-07-04 14:35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包括:①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占笔试成绩20%;②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80%。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25日前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之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和高新区科教局共同组织实施。届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环节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减免。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初中体育、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它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各占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算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总成绩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体检人员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待业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等,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妊娠原因延迟体检人员:所报岗位须进行选岗的,可先参加公开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所报岗位不须进行选岗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递补,体检后续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均不递补。

  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科教局共同组织,具体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新区科教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九)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高新区科教局、高新区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公开选岗。公开选岗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选岗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开选岗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公开选岗或参加公开选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公示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高新区科教局按规定程序报高新区人社局审批,审批后,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236(高新区人社局)

  0523-89690509(高新区科教局)

  监督电话:0523-89690279(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所有附件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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