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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招聘8名教师公告(2)

2018-07-04 16:08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谈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谈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协调、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专业技能。

  试教:参加面谈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现场备课、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理念、业务素养、教学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还可通过电话查询0731-82688237。笔试、面谈、试教通知的有关事项将以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委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湘幼儿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联系电话:0731-82688237(厅人事处)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688237(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216339(厅机关纪委)

  附件:

  1.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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