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78人)(3)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各中院协助实施进行考察。根据书记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合同。
十二、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按照《甘肃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社会上举办的以法院书记员招考为名的各类培训,请广大应试人员和家长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1—2839097
监督电话:0931—2839098
附件:
甘肃省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xlsx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