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红河州边境地区公安机关招聘专职辅警公告(1052人)
因工作需要,红河州边境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三个边境县治安管控专职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共招聘49个岗位1052人,其中:河口县495人,金平县355人,绿春县202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分别由河口、金平、绿春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社会保险(五险)和绩效考核奖励总额为每月人均4700元标准核定和保障。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月,一类专职辅警岗位工资900元/月,二类专职辅警岗位工资600元/月,绩效考核奖励人均800元/月(按实际考核结果兑现奖励)。
一类专职辅警:一线检查站和乡镇边防派出所辅警;
二类专职辅警:二线检查站和城区边防派出所辅警。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至2000年7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7月12日,8∶30-17∶30,逾期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