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105人)(3)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
2.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 : 00-11 : 00,下午13 : 30-16 : 30。
3. 资格复审地点: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辅楼(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4.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第二代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户籍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对象不用提供。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 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1.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单选、考察和公示
1.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单选。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
3. 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等出现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 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江阴卫计委网站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