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0人)(2)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所限年龄、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止,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2018年7月31日。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7月25日- 7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临床医学类、中医类、护理、药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卫生检验、财务会计、信息9个专业。其中:A1、A2、A3、A4、A5、A6、A8、A9、A12、A13、A14、A15、A18、A19、B12共15个岗位为临床医学类;A10、A16共2个岗位为中医类;A7、A11、A17共3个岗位为护理;B1为医学检验;B5为预防医学;B6为卫生检验;B2、B11为药学;B3、B4、B7、B10为财务会计,B8、B9为信息。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的人选。入围人员末位并列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
A类岗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水平以及综合分析、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
专业技能考核分三个专业:临床医学类、中医类、护理。
B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告(http://www.zzx.gov.cn/c434/index.html),不再电话通知。
(6)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40%
B类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或技能考核评委组的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二)人才引进岗位
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综合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人才引进岗位的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考核的其他具体要求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