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0人)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卫计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1)
此次招聘分为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才引进岗位两类,共计80人,其中:公开招聘岗位 79人,人才引进岗位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7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在株洲县卫计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
4.应聘镇(中心)卫生院人员,须服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县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调剂安排。
5.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环节招聘信息请关注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2)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505室(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资格证(医师、护士需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或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