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告(17人)(2)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3、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依次进行递补。区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查阅其个人档案,对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党员身份及任职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等环节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金丰廉韵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公告与考试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7月9日-7月13日
2、报名时间、地点:7月16日-7月20日,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区行政中心917室),联系电话:0515-83823690。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初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监督电话: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515-83818795;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515-83811010。
附件: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委 盐城市大丰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