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技术职务或专任教师3名公告
导读: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技术职务或专任教师3名公告已发,自2018年7月25日起接受报名,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位性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学校现有在校生8453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914人,成人在校生539人。
学校作为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十三五”优质校建设单位、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近三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还有近百名毕业生通过相关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8年7月16日起在天津商务委员会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tjcoc.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6.2018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2月31日前;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招聘条件等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