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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技术职务或专任教师3名公告(2)

2018-07-16 14:12  |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下方——“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连同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每人限报一岗。佐证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专业资格证书;

  (5)个人简历;

  (6)近期一寸、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各两张;

  (7)现阶段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合同不能证明所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岗位证明;

  (8)获奖证书;

  (9)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

  (10)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佐证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2.报名时间

  自2018年7月25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三)资格审查

  本次发布的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并将根据工作安排、岗位应聘情况和应聘人员的个人时间安排,不定期、分岗位进行专业考核。进入专业考核人员名单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下方——“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栏公布。

  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形式

  对于本次发布的岗位,不安排笔试环节,以专业试讲、专业考察等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岗位具体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2.成绩计算及公布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70%、专业考察占30%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下方——“欢迎有识之士加盟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和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一般一周,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专业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tjcoc.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2个月之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因专业考核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将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

  (八)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902

  022-59655318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1个月之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报名表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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