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本科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导读:2018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本科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经发布,面试时间为7月19日 16:30-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本科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于2018年5月26日组织完成,现成绩已经公布。
2.面试
(1)内容和分值: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
(2)时间:7月19日 16:30-17:00;
(3)地点:雁湖校区;
(4)时限:10分钟;
(5)合格分数线:应聘者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考核成绩
(1)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
(一)体检由学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及监察室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考察及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和监察室对其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考察表》。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的,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xmu.edu.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