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发展改革委遴选公务员加试、面试公告(2)
四、成绩合成
加试评分与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加试由评委封闭评分,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笔试、加试、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加试、面试工作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0551-62601418、62602381;传真:0551-62601418、62601419;监督电话:0551-62602183。
附件:
2018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