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四川美术学院招聘教师和辅导员48名公告
导读:2018年重庆市四川美术学院招聘教师和辅导员48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即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教学岗位应聘者需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需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流程
(一)教学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招聘院系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试讲与答辩→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二)辅导员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面试与答辩→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应聘人员应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为:此招聘信息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岗位)”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院系或人事处投寄。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院系或人事处在收到应聘者简历后,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工作经历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其进入招聘程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