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10人)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及国家、省和济南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章丘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1个单位招聘210人,其中: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00人;济南市章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新聘用的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