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方案(39人)(第四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8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天。报名方式、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信息”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