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古交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律事务助理公告(20人)(3)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古交市人民法院和红杰人力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古交市人民法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172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8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年底根据考核情况适当发放绩效奖金。
五、工作地点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
六、工作职责
协助法官从事法律事务性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 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 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公告名: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助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