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宿松县选调县纪检监察人员公告(12人)
为加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干部队伍建设,经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12名公务员充实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12名公务员,根据编制许可、职位匹配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工作。
二、报名范围
1.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6年7月1日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3年工龄现为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不良社会影响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情况的;
5.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纪检监察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1号楼1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