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开封兰考县选派自筹差补编制人员公告(第二批)(90人)(3)
六、选派人员录用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为选派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同时审查其有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违规行为。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选派资格;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选派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选派人员待遇
本次选派人员在不动产登记局岗位的选派期限为两年,其人事管理和转编考核、评优退回等根据《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服务基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兰改发〔2017〕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选派期间人员只出不进。选派期间,考核优秀的按规定转为事业全供编制,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选派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根据其第二年度考核排名的前后,由选派人员依次选择转为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或各乡镇(街道)的选派岗位。
八、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考试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派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派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选派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选派资格。
(四)在选派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派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选派无关。
(二)公开选派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选派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公布、公示,请报名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选派由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71-23301579 兰考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委
(报名咨询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投诉举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