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导读:2018年重庆市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8月22日9:00—12:00,14:00—17:00,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4:00-17:00,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山县2018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8.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并由招录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1日—8月22日9:0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外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8月23日14:0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8年8月23日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wshrss.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合堂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若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递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