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市肥西县水务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公告(7人)(3)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九)公示
选调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可分配到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选调人员入职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原身份保持不变);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它
咨询电话:0551-68231669(县水务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肥西县水务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