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平塘县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人员公告(59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人。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2018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行政职位仅限公务员报考,参公管理职位限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公务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身份自然变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至2018年8月31日,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原在基层服务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时间计算在内。经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工龄认定的时间,可计入遴选工作年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近三年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被县委或县政府表彰一次以上);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部门(单位)遴选职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在册在编教师不得参加非教育系统岗位的遴选。
8、在册在编卫计系统工作人员不得参加非卫计系统岗位的遴选。
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