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女子学院招聘教师及辅导员113名公告
导读:2018年山东女子学院招聘教师及辅导员113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定位为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积极创新,锐意进取,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建有市中玉函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740人,硕博占比为91.20%。学校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养计划项目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400余人,其中本科生占71.7%。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33个普通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重点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建有省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专业群2个、山东省校企共建工科专业1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7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1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建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近3学年,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互联网+”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135项、省部级奖99项。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4项,国家艺术基金课题1项,国家级子课题和合作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52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3项;出版学术著作56部、教材81部,获批国家专利102项。
学校着力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和优势,建有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研究试验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优秀组织奖”。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是全国三本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现已形成融性别研究视角与时代特征为一体的办刊特色,先后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全国地方高校精品期刊”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与中华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一起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截至目前,共建立国(境)外合作院校45所,遍及北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领导互访、师生交流、科研合作越来越频繁,成为学校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先后输送毕业生近7万名,面向省内外培养培训妇女干部、幼儿园骨干教师等2万余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3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6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3人,初级管理岗位6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fdyzp@163.com。
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dwuzp@163.com。
报名电子邮件的主题(名称)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王华+博士+日语语言文学)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