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人)
导读:2018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人,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9月4日9:00-9月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4日9:00-9月7日12:00;缴费时间:2018年9月4日9:00-9月7日16:00。补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9:00-11:00。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9月14日24:00;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ks.hahrss.gov.cn/;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
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