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125人公告(2)
五、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工资薪酬参照《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三)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立人人才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hrliren.com),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