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曲阜市人民法院、国土局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26人)(3)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由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被聘用派遣人员合同期内由曲阜市人民法院、曲阜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后,曲阜市人民法院、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留用的,由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派遣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相应工作岗位的,或因曲阜市人民法院、曲阜市国土资源局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使用的,由单位将派遣人员退回曲阜市春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派遣人员因故被辞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曲阜市人民法院、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本简章,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时效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6个月。
八、待遇
曲阜市人民法院被派遣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曲阜市国土资源局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含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平均每人200元/月,绩效工资依据派遣单位考核结果发放。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派遣人员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本简章由曲阜市人民法院、曲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