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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漳州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5人)(4)

2018-09-06 13:16  |  中国海峡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合同签订

  (一)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东山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约23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的年薪约5.3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3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东山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是发布招聘公告、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和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5.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6.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东山县公安局辅警。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

  3.《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

  东山县公安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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